一、钢绳工应由培训考试合格,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。
二、天津门机绳在使用前应由钢绳工对其直径、结构、捻向、麻芯和捻制质量进行外观检查,如发现下列情况,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:
1.天津门机绳中出现断丝、交错或折弯等不良现象。
2.钢绳出现绳股捻制不均匀、塌股或凸起现象。
3.钢绳表面有压扁、损伤或锈蚀现象。
4.麻芯干燥、腐朽现象。
5.钢绳的实际直径和公称直径不符。
三、提升用的钢丝门机绳在悬挂前,必须按规定进行力学试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四、使用中的钢绳若发生咬绳,跑花绳等不良现象,必须查明原因,并及时加以消除。
五、钢绳固定在绞车滚筒上时,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1.必须有专用合格的卡绳装置,严格系在滚筒轴上。
2.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,钢丝门机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。
3.滚筒上应经常缠留三圈以上钢绳,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,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。
六、在使用绳卡时,必须按钢丝门机绳直径正确选择绳卡的型号和使用数目,被卡绳头的长度不小于钢绳直径的15倍,但最短不少于300mm。
七、每天必须对使用中的提升钢丝门机绳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,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,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必须立即进行换绳:
1.一个捻距内断丝面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,达到下列数值时: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门机绳为5%;专为升降物料用绳为10%。
2.以钢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%时。
3.钢丝门机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,必须立即停车检查,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:
3.1 钢丝门机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。
3.2 断丝超过上述规定。
3.3 直径减少量超过上述规定。
3.4 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长度伸长0.5%以上。
4.断绳数突然增强或伸长突然加快。
5.钢绳锈蚀严重,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绞,或外层钢线松动时,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。
八、钢绳的钢丝有变黑、锈皮、点蚀、麻坑等损伤时,不得用作升降人员。
九、使用中的提升钢丝门机绳,应根据情况,至少每月润滑1次。
十、严禁用铁质大锤的棱角或其它工具的棱角直接敲击钢丝门机绳表面,严禁钢丝门机绳表面直接与轨道,轨枕直接接触产生摩擦,严禁钢绳表面直接与带电导体接触。
十一、刹绳操作时,先要在刹绳处用铁丝扎牢固后,在进行刹绳,并且在打锤前,应首先检查锤头是否松动,打锤时,锤头前后不准站人,钢绳头要压牢,操作过程中,要特别注意安全,防止锤头脱落,绳头飞伤伤人。
十二、换绳、倒绳头必须制订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,并严格按措施执行。